关于举行水上救护暨游泳比赛通知
各科室:
各工会小组:
为紧紧抓住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有利契机,唱响“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”的主旋律,进一步推动我院职工体育运动的开展,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,医院工会根据医院工作实际,决定在今年8月举行“水上救护暨游泳比赛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组织要求
本次比赛以大内科、大外科、门急诊、医技、行政后勤五大部门组队参赛。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,认真做好参赛人员的选拔报名,组队参赛等环节工作。
二、 运动员要求
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院职工(包括与本院签订了劳动合同制的临时工)。每队运动员5人,其中必须有一位女职工。运动员年龄不限,不分年龄组。
三、 赛事内容
1. 个人100米游泳赛。每队参加2人,男、女各1人。
2. 水上救护赛。每队参加3人,至少一名女职工。水上救护以接力形式,不仅比游泳速度,同时比救护技术质量。
第一名队员:水上负重游(假人),来回游。
第二名队员:等第一名队员到岸后,马上做心肺复苏(模型人),做完后进行水上负重游(假人),来回游。
第三名队员:等第二名队员到岸后,马上做肢体包扎(第一名队员担任病人角色),做完后进行水上负重游(假人),来回游。
3. 个人游泳赛和水上救护赛的游泳姿势随意,均不作统一。
四、评比与奖励
1. 评委组由院领导、工会委员和职能科室人员组成。
2. 奖项设立:
①团体总分奖(个人游泳赛和水上救护赛成绩合计)。一等奖1个、二等奖1个、三等奖1个、鼓励奖2个。
②水上救护奖。一等奖1个、二等奖1个、三等奖1个、鼓励奖2个。
③个人游泳奖。一等奖1个、二等奖2个、三等奖3个、鼓励奖4个。
3. 奖励:
① 团体总分奖和水上救护奖,一等奖500元、二等奖300元、三等奖200元、鼓励奖100元。
② 个人游泳奖,一等奖150元、二等奖100元、三等奖80元、鼓励奖50元。
舟山市人民医院工会
舟山市人民医院办公室
